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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988            
1988-1993
 
1988年3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文(银复〈1998〉113)批准成立平安保险公司,同时颁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这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地方性的保险企业。
1988年4月15日平安保险公司批准成立后,承保了第一笔业务,保户是深圳特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房地产公司,保额为3072.1万元人民币,收入保费43998元人民币。
1988年5月27日上午平安保险公司开业典礼在平安办公楼大厅举行(深圳特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招商路北六栋)。
1988年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深圳人行(88)深人融管字75号文《关于对平安保险公司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的意见的函》,同意设立分公司,这是平安保险公司在特区外设立的第一家分公司。
1991年7月26日平安保险公司承保的沱海轮在加拿大海域撞沉一艘日本籍渔业加工轮,造成1620万美元的责任赔偿事故,这是当时平安保险公司最大的一笔赔案。
1991年11月28日,经深圳市文化委员会10月30日批准,《平安保险》报创刊,代替了原来的内部小报《平安之友》。
1992年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文(国办函[1992]93号)批准平安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并同意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办理法定保险和国营企业、三资企业的保险业务以及各种外币保险和国际再保险业务。